中国首个禁售燃油车省份确认,2030 年海南将禁售燃油车,释放了哪些信号?

前一段时间“热议”的新能源车不加油、不能分摊养路成本的事,这不就对上了吗?

海南在道路收费方面一直是一个特例,海南全省从1994年开始都没有了公路收费站,而是把养路费和过桥费全部打包在油价里,即加油阶段额外产生的车辆通行附加费。

所以随着新能源车的渗透率不断提高,可以说新能源车不直接参与相关税收与非税收入分摊的问题在海南是尤其特殊的,更不用说现在海南方面还要明确从2030年起就禁售燃油车,从增量的入口就会继续把这样的问题扩大化。

因此我们可以说,无论是事在人为还是自然而然,总而言之海南的情况其实已经越来越具备试点把相关养路成本以燃油附加以外的方式直接分摊到包括新能源车在内的所有车型上的条件。

实际上海南省在很多公开文件中都明确提出过深化车辆通行附加费改革,而且主要的技术路线是通过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记录车辆的行驶里程,再根据不同的车型给出不同的系数,让所有车辆按实际使用里程付费,其实与过去纯燃油车时代把相关费用附加在成品油价上的原理是完全一致的。

目前到2030年只有三年半不到的时间,再结合近年来各地财政普遍紧平衡乃至短收、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已经超过60%的情况,资金缺口只会越来越大。所以从海南到各地必然都有充足的动机实施相关费用平摊办法的调整,而且时间窗口也比较紧迫。这或许就是前一段时间不少主流媒体都在“热议”所谓新能源车不交养路费的直接原因。

不过其实海南并不是搞突然袭击、并不是刚刚才提出2030年禁售燃油车的目标,海南在2019年的《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2022年的《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都明确提出过2030年禁售燃油汽车的目标,现在只是再次对既有目标的确认。

而且海南相对封闭的地理条件,就决定了海南其实非常适合作为计费调整的试点地区,当年海南把通行费打包到成品油价格中,就是因为海南不与其他省区市在陆地上相连,不太可能出现为了规避相关费用到外省加便宜油而导致收费流失的情况。

同样的逻辑,虽然理论上可以在全国其他地区也实施按里程计费的试点,但各地毕竟在陆路上直接联通,除非全国范围都是试点地区,否则很容易形成为躲避计费的扭曲行为,不利于精确掌握各类不同车型行驶总里程和费用征收情况、不利于计费规则的评估和优化。所以还是选择在陆路上天然就封闭的海南作为试点地区更能达到试点的预期目的。

结合先前主流媒体多次针对新能源车型更重而不交养路费的问题进行吹风、并且相关主流媒体已经透露了正在研讨按车辆重量计费改革的动向,只要不装外宾,我们可以知道多次吹风并且透露最新进展,就意味着相关方面已经有了相对比较成熟的方案,正在走内部流程,只是通过媒体放风来测试水温而已。

类似海南当年把养路费过路费都打包在油价并且命名为车辆通行费附加的情况看,针对所有车型的养路成本调整很可能也会以附加费的形式体现。毕竟在一个既有的税种上进行附加,总要比推出新的税种更节省时间、阻力更小、见效更快。再结合前一段时间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调整,综合来看,很可能的一个调整方向就是在车船税上进行附加。

再者,很多人可能觉得这是在变相扶持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打击燃油车,其实目前主流的经济体、包括燃油车时代的著名品牌所在的经济体基本都给出了明确的燃油车禁售时间表,具体时间也基本都在2030年或者2030年代内,最主要的考量就是能源安全以及防范由燃油车使用导致的在生活成本方面出现输入性通胀的风险。所谓环保和气候变化、保护本国产业链,都要为能源安全让路。

至于所谓油电同权的公平性,其实反而没有那么重要。我们要清楚一个逻辑,税收从来都只有嫌少而没有嫌多的,实现所谓税收公平、从而使得征税阻力更小的说法(比如房地产税就是为了平抑房价、养路费改革就是为了实现油电同权),只是名义而已,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多征税。

毕竟征税的智慧,就是要让多数人相信某项征税是有理由的(比如房地产税就是为了平抑房价、养路费改革就是为了实现油电同权),是为了实现调节和公平(当然我们并不否认税收确实具有这两点属性,但它一定不是最主要的属性)因此更愿意缴税,而不只是单纯为了多征税而已。

编辑于 2026-07-13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