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通过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的行为?
举报人提交的视频图片资料,叫线索,承办处理单位需要对这些视频或者图片资料进行核实,有些人的行车记录仪时间日期没有设置对,或者拍出来的视频和照片体现不出来涉嫌违法的对象其特征和违法行为的,这些在具体的筛查中基本不会被采纳。
其次,还有个难点,对于行驶中的车辆,驾乘人员拍摄的设备问题,如果是主驾使用手机,那么如果处理这个线索,是否将举报人一块处罚?这样又有点问题。
最后,对于行驶中的这类违法,核实后,是需要叫违法车辆驾驶人过来的,如何确定当时的驾驶人是谁?直接挂在这个车上,如果举报人就是非要追究当时驾驶这辆车的司机呢?
所以,处理这些线索本身,如果严格按照程序处理,工作量是不小的,其次,由于是非现场处理,违法人进行申诉或者复议,在证据的权威性或者背书上,有一定的局限性,他不像电子抓拍设备,那玩意儿有正规的国标和执行标准,权威性足,比如测试是否超速的设备,其是经过计量院检测有效的,只要在有效期内,设备正常,其证据就很权威。
但是,从我个人角度来说,是一件好事。
因为目前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仅能覆盖主要路口、路段,在没有抓拍的路段,路口,很多人违法影响正常行驶车辆,造成的驾驶人心态、心理等问题也很严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路怒”,这部分人群体,随着生活工作节奏加快,压力大,道路上“路怒”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
对于随手拍来说,相当于一个情绪宣泄,或者是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
比如,加塞问题,你正常行驶,旁边一辆车不打转向灯,就是挤你,你鸣笛,跟车,拒绝对方不依次排队通行的违法行为,对方仍然一点一点侵蚀你的车道,你不想让,这时候你车里的家人,都在埋怨你,让一下怎么了?这时候,你的火气会更大。
这类违法行为,电子监控抓拍困难,除非是有些路口明确交替通行的。
还有一些路边机动车违停的,二排停放的,把你的车堵住,你打电话联系,白白浪费了时间,对方没有任何损失,懒洋洋下来挪车,他没有任何成本,但你的成本是实打实的。
我认为,交通违法行为,一定要符合法治精神,如果行政部门的执法力量触及伸展不到某些地方,那就依托群众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