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一同纳税,单独禁止电动车是否违宪?是否剥夺底层民众交通权利?
物体运动时候的动能和速度的平方成正比,注意,是平方关系。
也就是说你速度是原来的2倍,动能就是4倍,速度是原来的3倍,动能就是9倍;
原来的自行车是28大杠,人脚蹬,大部分人,大部分时候的速度也就15公里/小时;
现在你换成带电池的电动摩托车,重量是原来的3倍,速度是原来的3倍达到45公里/小时,动能是原来的27倍。
原来行人被你撞一下,最严重也就轻微骨折,现在27倍的动能,你觉得会不会要命?
国家在使用便利性和安全性之间平衡,要求重量大概是原来的2倍,速度是原来的1.6倍,动能是原来的5倍左右。
容许原来5倍的动能,已经妥协很多了,就是默认撞了骨折不是大事,但只要别磕碰要害部位,要别人命,就OK。
结果很多人对这个5倍的妥协不买账,动不动就是汽车如何如何?
汽车买车交的钱叫购置税,使用交的钱叫燃油税;而且有交强险,大部分城市车辆都有50万以上的三者保险。汽车作为高速运动的交通工具,为了确保行人的安全,是专门修了道路和行人分开走的,并没有人车混行。
仅燃油税这一项,燃油车一年就缴纳4200亿元,一辆车平均一年缴1300元;可以说,燃油车的路,是自己花钱给自己修的。
现在全国近4亿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如果也想给自己修个专门的路,缴纳标准是:1050 元/辆/年。
请问你们愿意交吗?
如果愿意交的话,考虑到电动摩托比较小,路面宽度可以是汽车的一半就够了,这样缴纳标准也是汽车的一半,525元/年。这个钱拿出来给你们专门修路,到时候就有专门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你们在上面和汽车跑一个速度,没人有意见。
对了,为了你们彼此的安全,记得把交强险和第三者买上,这项费用一年不会低于1000元,具体多收钱要看你们骑车的事故率了,按现在事故率会比汽车高很多。
电动自行车没有自己的路,就只能使用机动车和行人的路权,如果要和机动车一起走,那高速运动下的驾驶技术必须保证(需要驾照),出现剐蹭后的扯皮顾虑需要考虑(需要买保险);
如果要和行人一起走,为了行人的安全,就必须限速,其实就25公里已经很高了,如果你家里有老人每天出去买菜、遛弯,你会认为25公里的车速很安全吗?
既不想掏钱自己修路,又不想和机动车一起走受交规的约束(被定义成摩托车),还想拥有和机动车一样的速度,那有这么好的事情?
你说新能源没交购置税,没交燃油税。
呵呵,那只是因为需要培养用户群体和消费习惯,就这两年,最晚不超过2028年,就要交了,一个2吨甚至3吨的汽车,不是特种车辆,就因为支持了国内的电池和电动机的产业链,就可以一直免费使用道路,你觉得可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