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小米挖孔机盖案消费者首胜?
好久没收到老兄的邀请了,不过今年黑小米的也确实少了,我看做空做不动了
这个没什么奇怪的呀,此前各地法院判决小米胜诉是基于消费者冲着这个产品的造型去的,本身也没有强烈的车头下压力需求去买车,而散热也通过中汽研的测试确认了效果,唯一的问题就是产生的下压力值很小,这个在我最早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就说了
如何看待小米su7 ultra挖孔版疑似装饰,并无改善气动作用引起争议?所以如果有消费者证明自己当初就是冲着大幅提升车头下压力而去买的车,那么法院就会更多的支持他的诉求,判小米夸大宣传之类,否则就像长沙那第一起诉讼一样判决小米胜利
而要假一赔三的,泽必须满足虚假宣传,正如字面意思:
夸大(是存在的,但程度美化)比如把1说成和10一样
虚假(是不存在,虚构或假的)比如把0说成1,或把-1说成1
这也是小米在中汽研花钱进行实际第三方权威机构测试的原因

所以对于起诉方,唯一的机会就是下面这块下压力的报告,因为里面值很低,因此起诉方如果能证明自己是冲着下压力去增购的配置,那么就有机会得到法院支持

这就是济南和长沙两地法院根据不同起诉人的不同起诉理由和证据,给出不同判决的原因。
说完正事,我想说一句题外话:
曾经小米搞的这个机盖几乎可以将整个江苏,浙江,甚至到武汉广东的碳纤维产业链都带动起来,很多从业者曾经为此兴奋不已,毕竟有了市场需求,才有资金,有了资金哪些更好的碳纤维材料,树脂材料,工艺手段才有机会从理论走向市场,而如今,全部成为泡影
确实小米有夸大起功能的宣传,但是凭良心说,如果压根就没有选配10万元赛道性能包的消费者,用的还是空气悬挂的车型,比起追求挖孔机盖的外观,是否有车头下压力真的是选配这个机盖的核心诉求吗?
当初把这个事情炒的沸沸扬扬的,现在几个获利了?碳纤维覆盖件价格继续高高在上,后市场复制这个机盖的也没人买了,因为正的开路上都被人质疑何况是假的,当初为了卖自己山寨机盖的开了几十副模具下去的,特意拍视频证明挖孔机盖不导流的,如今看着ultra的销量、再看看自己拍的视频,想想自己到底做了什么?(那点流量够你开模的费用么?)
【其实本来想说雷总是我十几年工作以来第一个看到被锅的老板】一句“雷总不懂产品结构”就作为证词公开了……你别说公开,就是公司内部,我也没见老板主动出来顶锅的,小米法务“how dare you?”(狗头)
我都能想到N个老板甩锅的理由,我发微博你们舆情监控的不看的吗?不第一时间审核的吗?我东西发之前也没人过来主动和我讲清楚里面的结构呀?你们宣发部门不审核发言稿的吗?……
后来看到老胡转正了更是佩服雷总,这种级别的舆论事故涉及技术的,在别的公司开掉几个工程师都是理所当然的,老胡这种铁定要背锅,那别说转正了,直接考虑转业了呀,结果人家连降职都没有……
这怎能不叫人死心塌地……
最后看看小米官方新升级的主动空气动力学套件,由于开口位于散热器的进气侧,已知叶片关闭的时候,散热器有足够的流量用于热交换,打开的时候和挖孔机盖贯通实现“真风道”,但此时散热器到前舱以及轮舱也是贯通的,因此这个设计的散热就弱化了,原本以为在前舱护板挖孔位置改装叶片和风扇是最好的散热手段,现在看来还是倾向于更多的实现“真风道”和下压力,只能说功能在舆论面前不得不进行了妥协……

希望这波可以把ultra的销量再带回来,真心为江浙的碳纤维事业可惜啊,但愿当初你们没把原材料或者产能先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