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的市中心为什么不一刀切禁止电动车?
其实不是禁止与否的问题,本质是管理的问题。
存在即合理,电动车是很便捷的代步工具,而且也不需要太大的场地就可以完成小车百分之80以上的需求,从便民的角度讲,不应该一刀切。
现在的问题核心在于:路权和责任划分。
电动车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因为历史原因,只能尽可能的在现有路面上挤牙膏,而通勤的电动车数量庞大,挤牙膏的电动车道无法满足,所以一部分电动车无奈在机动车道和机动车并行、抢道、急停、急转、闯行、无视红绿灯、逆行等情况层出不群甚至是普遍行为。
高峰期还能理解上述行为,但是谁没见过非高峰期放着机动车道不走,在机动车道乱窜的电动车?谁没见过逆行毫不避让的电动车?谁没遇到过堵车见缝插针的电动车?谁没见过无视灯控的电动车?谁没见过你跑60还能超车的电动车?这些行为才是导致整体交通恶化,电动车口碑崩坏的核心。
没有国标么?没有交规么?有: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斑马线应该下车推行、车辆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每小时、不得载人、需安全佩戴头盔等等不一而足。问题是,谁在乎?谁管理?怎么管理?就好像上面很多回答说的,现场执法根本不现实,冲突很多而且治标不治本,车主不在乎还委屈,管理方耗时耗力还不讨好。
那么,我觉得管理就应该抓一个核心思想:谁有错谁担责,责任明确,风险自担。电动车车主可以合法上路,但是需要在遵守交规的情况下合法驾驶,驾驶符合国标的电动车,正确佩戴头盔。如果因为违规出现事故,风险自负,承担全部违法责任。
你敢闯红灯?那么闯红灯飞了,只能怪自己没翅膀;
你敢超速驾驶,摔倒了或者发生碰撞,需要赔偿机动车或行人损失,自身损失自担;
你敢随意变道,撞击或被撞,全责后果自负;
你不佩戴头盔,刮擦或摔倒导致颅脑损伤危及生命,主责;
你不停车等候,随意穿插,发生事故,全责;
你阻塞交通,直接拖车;
责任明确,风险明确,车主不能有恃无恐,我相信大部分电动车车主都能规范自身的驾驶行为。而不是现在这种环境和氛围:我是老子天下第一,我想怎么跑就怎么跑,你敢撞我?撞了你就赔钱,你管我是不是鬼探头,是不是闯红灯,超没超速?
管理不是规劝,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谁违法谁担责。弱小不是问题,傲慢才是。而目前,需要做的不是禁止电动车,而是打破电动车驾驶员的傲慢,规范驾驶行为,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才是根本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