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汽车自动驾驶等级那些事!
随着新能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自动驾驶越来越成为汽车行业的热门话题,自动驾驶等级也成为各个新能源车企抢占的制高点,诸多言论不一,其中不乏杂乱的言论。
尤其是,近期某品牌推出了无方向盘的车型后,网络混战到达了白热化的地步。一波又一波吹嘘某品牌的网络言论夸大吹嘘,混淆视听,颠倒黑白,挑事拉踩,有些言论连一点儿的常识和底线都不要了,连汽车行业的基本规则和法治程序都不遵守了,达到了殖子语言和无脑粉的嘴炮的最高境界,简直做到了惊天地、泣鬼神,语不惊人、死不休。
因此,很有必要将行业规定和基本常识重申一下,以打脸那些毫无底线、混淆视听的反智言论。
L3的评定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某品牌的无方向盘出租车下线后,网上毫无底线的舆论轰炸掀起了高潮,说F**实现了全程无人驾驶,达到了L3、L4,甚至成为了全球首个L5了,嘴炮们的疯狂达到了极点。
辅助驾驶达没达到L3,不是嘴炮们自己说了算了,不也是车企自己说了算,需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核确定。如果自说自话、疯狂吹嘘,那么整个世界不是乱了套了吗?!
我们非常遗憾地看到,与某品牌掀起的一波一波舆论高潮相比,F**在审核中更像冲动射精后、软得一滩鼻涕的吊物,直至目前,中国、美国对F**的评定审批等级只有可怜的L2。
而网上流传的F**已经实现了全城市无条件的自动驾驶,成为L3、L4,全球首个L5,只是嘴炮们的意淫。
对于这些谣言,某品牌并没有进行过官方表态,对此是不需要负任何的责任。
网上这些言论被美好地认为,反映了广大用户对某品牌的先进技术的坚定信任,代表了广大车主对某品牌作为全球新能源的引领者,再次引领自动驾驶的无比信心,非常值得肯定和大力表扬!
而且不能被去追究责任,因为这代表了广大用户的美好愿望,并且这些大V、水军们数量庞大,来无影、去无踪,舍己为人,不仅不要一分钱,而且赔了自己的事业和金钱去宣传汽车行业的先进技术,免费、赔钱做科普,形象实在感人!
L3需要进行试点试验
由于L3带来的责任主体的变动,会引起相应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变动,各个国家都极为审慎,中国、美国无一例外的采取试点试验的方式局部开展。
如果没有试点试验, 无论你是美国技术还是行业引领者,都不可能成为L3.
而在网络舆论的操纵下,F**不仅成为全城域无条件自动驾驶,而且还成为了满血版的L3、L4、全球第一个实现无人自动驾驶的技术。
与网络的口嗨高潮相比,我们非常遗憾地看到,F**在中国、美国连进行L3的试点试验资格都没有。为什么F**没有被批准进行L3试点试验呢?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经过评审,发现F**的技术不符合L3的标准要求、技术不合格,因而没有批准。二是某品牌未去申请进行L3的试验,或者它们认为F**技术还不成熟、还存在欠缺,或者它们是特立独行的火星人,不归地球各国法律管束,不屑于去进行L3的试点试验。
在中国,我们看到国产新能源品牌长安、北汽已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华为等已获得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大量的L3试点试验,而全球第一的F**进行试点试验的审批程序尚未通过。
出租行业的L4与乘用车的L3的本质不同
在这次网络舆论高潮中,对某品牌的F充满美好愿望的大V、水军们,出于善意故意混淆了出租行业的L4与个人乘用车L3的区别,口嗨该品牌的无方向盘出租车见证历史、引爆全球、无人驾驶革命、汽车终结者,正是用的是这种混乱概念的手法。
事实上,中国的百度、小马智行,美国的Waymo、Cruise等,早在几年前进行了出租行业的L4测试,而某品牌的无方向盘出租车刚进入这个领域,只是个新兵蛋子。
在L4的试点中,由自动驾驶技术进行操纵,根本不需要方向盘、刹车、后视镜等,但只是当地法律限止才保留了一下。在这方面,不得不说某品牌真是炒作的高手,不管法律允许不允许,反正我就不装这些东西,尽管法律不允许上路,但我可以在自己的厂区跑跑,无论怎样牵强都要做到行业首个、全球第一。
回到出租行业这个主题,因为出租行业的特殊性:运行区域相对固定、出租车数量有限、出租企业的经济实力雄厚、运行L3\L4后的法律责任主体变动不大等原因,出租行业的自动驾驶推进很快,这与个人乘用车的L3有着本质性的区别,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在出租车市场的L4试点,并不能推广到个人乘用车市场的自动驾驶标准。
在这次舆论轰炸中,善意的大V、水军们将出租行业的L4与乘用车的L3混为一淡,从而F**成为了L4,并理所当然地成了全城域无条件的L3,仅靠一句口嗨就远远超越了国产新能源已经试点试验几个月才得到的在有限城域有条件自动驾驶的L3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