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5月1日起,取消了高速公路“超车道”的设定,算不算国内现版《道交法》最大的败笔?
取消超车道的规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中国的自由平等精神,对于狂妄贪婪的高强度道路使用者是个沉重打击。
文字法条规定高速公路最低限速60公里/小时,这个速度走哪条车道都合法。蓝色的最低限速标识是指示标志,没有行政处罚效力。只有红色的最高限速标识才是禁令标志,违反禁令标志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例如蓝色的允许掉头标志不意味着非掉头不可,但对红色的禁止掉头标志违反就罚。想开快车的没有法律之上的特权!
快慢车矛盾的的本质是城市机动车平均车速与市中心房价成反比,与远郊区房价成正比。开快车能减少远郊市区房屋价差,开慢车会增加市区远郊房屋价差,房屋需求一定的情况下,二者之间零和博弈,你赔我才能赚,就像做多与做空,多说空吸血,空说多害人。快慢车分别对市区郊区房屋价差做空做多,都不违法的前提下,谁好意思说自己比对手盘更加道德?
买了荒郊野岭农村房的外地人郊区人本应按照其郊区农村房对应的千人指标配套设施,在王各庄卫生站看病,送子女进李家镇中心小学,在周口村供销社购物。如果不甘心在农村便宜房附近的农场矿山就地劳动,只能使用公交地铁进城务工。如果利用私家车长途贩运劳动力和学位投机倒把,抢占市区户籍居民的种种优质配套资源,威胁市区居民步行和骑车的安全,损害市区居民子女的教育质量,侵占市区的机动车位,计划经济时代属于违法犯罪。
长途通勤的外地人郊区人自然希望高速行驶提升通勤效率,但与市区近郊居民休闲驾驶的利益是冲突的。你的效率或安全哪怕价值一万元,也不如我价值一分钱的安全与效率更重要。
众所周知,河北燕郊机动车进入北京需要通过检查站,但一次检查所消耗的时间远远不够。燕郊人以为的慢车阵列本质上就是通县人民移动检查站,朝阳群众流动联防站。如果没有这些人民群众的默默付出,房价才几千的燕郊流窜机动车半小时就能开到CBD,朝阳区房价怎么保持十万?通县房价又如何卖到五万?如此之大的经济利益,外地人和小镇做题家们以为凭区区一辆机动车就能轻易获取?
距离市中心20公里的房产业主也不要自暴自弃,误以为自己与30公里的业主属于同一利益圈层。坚持慢速驾驶,使30公里房屋业主通勤时间大幅延长,其会失去恢复劳动力再生产的睡眠时间,导致30公里房屋只能当作第二居所,失去日常使用的通勤条件。这样,半径20公里范围内可以作为第一居所使用的所有房屋价格都将迎来台阶式的跃升。
相信一定有若干司机兼房屋业主不同意上述观点,只是完全不重要。因为在距离市中心5公里、10公里、20公里远的房屋业主中,只要有5%意识到了自己的核心利益,就能有效拉开市区远郊房屋价差。不同意的就慢慢跟车走呗,不同意还能上天飞吗?
开快车的就不能在市中心工作单位旁边买房吗?开快车的就不能在子女就读的学校旁边买学区房吗?开网约车的就不能找一份坐办公室的正经工作吗?正如王小波所言: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的无能的愤怒。
内容更丰富的回答在下面的链接里:
开慢车真的有错吗?上面的链接是2019年的提问,想得明白快慢车经济学原理的早就趁着远郊房价高位换房进城了,想不明白的还在年复一年地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