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吃玻璃】Sigma 17-40mm F1.8 DC Art

【云吃玻璃】Sigma 17-40mm F1.8 DC Art

最近在摸别的鱼所以有点懒,但对于这颗姑且还是算超规格的镜头还是来简报一下。

纸面上和单反时期非常热门的 18-35mm F1.8 DC HSM Art 相比,两头焦距都刚好多了一点点(这个行为也太佳能)。结构上和这位前辈虽然没有完全不像,但共性到底也说不上大。相反,其与 Z 24-70/2.8 S II 具备显著的相似性。倒不是说谁抄谁,适马甚至发布得比尼康还早几个月,只是对于轻量化的 N-P-X 架构无反大光圈变焦来说,这个结构确实非常容易被趋同收敛出来。短法兰允许了出瞳后置,而这一点使得广角端不需要显著扩束就可以刷出 f/2.8 甚至 f/1.8。可以更对称地布局更是进一步简化了屈光度分配,也自然利于大幅简化结构。

为了更好地在 f/1.8 下控制光瞳像差,17-40/1.8 Art 在 L5-6 和 L7-8 两组正胶合之间加入了变焦差速。其后组同样更加复杂,拆了更多镜片、并加入了更多的 ED 材料,来追求彗差控制和色散控制。但不知为何适马仅有利用单片对焦,没有引入浮动,按理说 VCM 时代的适马加入浮动已经没有技术困难了。光圈更小、同时采用双浮动的 Z 24-70/2.8 II 仅引入了与适马相似的前组差速,后组矫正需求减轻,使其后半部分得以做得比适马还更简洁。

我不是很理解为何适马选择了给它做内变焦。也许是出于轻量化考虑?也许是出于配合视频需求?就结果而言,这样确实会给普通摄影用户造成一些额外的携带体积负担。不过也许需要标变的摄影用户都去买 18-50/2.8 DG DN C 了吧?我不知道。


远距离性能非常好。甚至可以说对于一个标变来说是有些离谱的好。对于 ED、铌燧石、超高折射的充分利用在其色散控制上显现了出来,其变焦全程色散都在大概 40μm 附近。单色像差相对来说没那么雅观,中间段高光瞳部分的球差会出现显著的过矫正,两头也会存在一些彗差波动。不过仅是不好看罢了,波动幅度不大,在整个变焦范围内 80lp/mm 都是有保证的。

这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成绩,和等效规格非常相近、价格相近、尺寸重量相近的 Lumix S 24-60mm f/2.8 相比,适马的分辨率在吃了 1.5× 等效 debuff 分辨率仍然更高。顶着一档半物理光圈 debuff 还能和大画幅作品叫板,这件事情相当少见,但适马在这里做到了。

近摄很一般,没有呼吸,但是分辨率基本只是顶着一个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而存在着。轴向色散和彗差都存在较为显著的劣化。近摄到一米左右这个并不是很过分的距离,各像差劣化就会让它的分辨率相比于远距离折半。只不过因为远距离分辨率过于高,折半以后分辨率仍然不太差就是了。

这个不太差确实是不太差的意思。和上文提到的、规格更低的 18-50/2.8 C 前辈比,17-40/1.8 A 在如下的距离下劣化完了,分辨率也没有更低。但相比在大部分合焦距离下性能都稳定一致的 18-50/2.8 C 比,我们还是希望 17-40/1.8 A 不妨削峰求稳。

这个部分原因是对焦组对像差的控制力度太差了,而其前后的镜片又被太多东西卡住,又没有办法为这个单片创造出最佳的像差环境。一个例子就是它近摄过程中的彗差波动。注意它从广角端到长焦端的彗差劣化模式是不一样的,广角端会显著劣化内侧彗差,中间段开始劣化外侧,到长焦端变成比较均衡的场曲漂移。造成这个的原因是它外侧光线接触对焦组的角度和高度在变焦全程都是相对恒定的,但内半侧会随着 master lens 浮动而发生显著的角度变化。

h = 9mm 的光线于广角端和长焦端穿过对焦组的区别(均为无限远合焦)。留意下半侧光线有显著的角度差异、而上半侧角度和高度都一致。

你怎么能让一个单片对两头不同角度的光线实施同样程度的矫正呢?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你怎么能让一个群组同时负责屈光、彗差、球差、近摄矫正,还要无呼吸呢?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虽然我们早已发现适马最近有强烈的狂堆远距而不太关注近摄的倾向,但适马的技术实力显然是允许他们加入浮动的,这样整个都会缓解很多。没人知道为什么适马没加。


标变从来都是难做的,因为它就是一个「我全都要」的箩筐。对于一个同时实现了紧凑、轻便、不太贵,画质也不错的镜头来说,我觉得 17-40/1.8 Art 还是充分满足了绝大多数的箩筐的。实用角度出发,平衡策略有些让人不满,但结果而言还算能接受吧。何况作为高规格 APS-C,它还要顶一个 f/1.8 的物理光圈 debuff 才能与等效全幅 28-60/2.8 规格来竞争,它光是没输这一点就很不错了。

这里也应该说一句适马努力了。但相比于直接摆(而且疑似菜)的松下来说,我觉得适马浪费掉近摄性能还是需要被小小地批判一下。因为他们真的能做好。

编辑于 2026-02-14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