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电摩级电自”问题始终无法解决?
我认为,电动自行车这个生态位太棒了,稍微改吧改吧就行,压根不用解禁摩托车(当然能解禁最好,我一直认为摩托车是穷人的敞篷跑车,超低成本体验超绝视野超绝通风,我也想骑)
首先,电自可以走非机动车道。很多城市的非机动车道都是不算很窄的,通行能力并不差,如果让超标车全部涌入机动车道,个头本身就不大的电摩放在机动车道上就是个很难被看到的大耗子,路况好变成大路障,路况差了变成大耗子随时出现在盲区。从这个角度考虑两轮车就不应该大量出现在机动车道上。四轮视野太差两轮视野太好,以至于骑摩托车总给我一种“俺寻思它能看到俺”的错觉。
第二,之所以非机动车道车流慢,25 限速要负责。如果限速能提高到 35,那么非机动车道的通行速度能大大提高。这恰恰是现在中小城市现状,大家都在骑电摩跑在非机动车道上,车流基本都是 30 到 35,我骑个限速车就只有当路障和被疯狂超车的命。
第三,摩托车的管理方式已经完全不能适应现在的交通状况。
现代城市中,三轮摩托彻底退环境,只存在于小快递点运输,两轮油摩就算不禁摩也压根卖不出去,我们急需一套适应现代电动两轮车的管理办法。
我认为,电摩就应该是摩托车,你的马力和尺寸到了那就是摩托车。不同的是,电自不应该是自行车,一个带有 400w 甚至可能虚标到 600w 以上动力的,带上人有接近两百公斤,能以 30(解限)速度移动的大铁疙瘩就不应该属于非机动车。它可以走在非机动车道上,但不能按自行车管理。这种大铁疙瘩上路必须经过约束和考试。
因此我建议在 F 照下新增 F2 照,即城市低速电动两轮车驾驶证,只需要考科目一,但是必须要持证上路,必须要上牌上照,必须要绑定到个人,必须购买强制保险(这个保险只保有限人伤就行,考虑到这种车的售价,一年顶天收个一百块钱),最好安排上摄像头扣分罚款。这种车限速 35 公里,限重可以开放到 75 公斤,电机可以适当开放到 800w,作为电摩的下位替代。反正这个速度够你用了,再高就超过非机动车道承载能力了。绝大部分非机动车道都和人行道没有物理隔离,超过这个速度真容易飞到人行道上横扫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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