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技短视频组已被扣除全部绩效,这种回应能挽回消费者吗?广告视频言论不当是谁的责任?
扣除全组绩效的回应,并不能挽回消费者。
在消费者的视角里,账号名称是罗技官方旗舰店就等于了代表罗技官方的立场,而消费者花钱只要购买罗技的产品,罗技官方就能获得商业利润。
消费者没有义务,也没有精力去了解罗技内部复杂的商业授权架构,不管你是品牌方、授权代理商、短视频运营组、还是具体的剪辑员工。
罗技现在的回应逻辑是:这不是罗技总部的错,是外包公司员工的错,我们已经惩罚了他们。
在这个事件中,消费者作为被辱骂的一方,利益受到了直接损害。
而罗技给出的处理结果,是罗技对内部员工的行政处罚。
这种处罚的唯一受益者是罗技公司自己,用以向外界声明自身没有主观恶意,而不是消费者。
消费者受了伤害,但罗技并没有向消费者提供任何实质性的对等补偿。
从结果来看,这种回应就是品牌方为了保全自身主体利益的切割手段,对于消费者来说,品牌方就是在推卸核心责任,所以,这种回应无法挽回消费者。
另一个问题,广告视频言论不当是谁的责任?
毫无疑问,第一责任和最终责任,全部在罗技品牌方。
根本不需要讨论是因为员工个人的失误还是因为代运营公司的失职,我说几个点大家就懂了。
这个视频的发布是在官方的账号,这个账号的流量变现、鼠标售卖的最终利润,都归属于罗技。
谁享受了该账号带来的商业利益,谁就要承担该账号对外输出的所有结果。
罗技在声明中提到,是员工跳过了营销材料审核流程擅自发布的。
但如果一个基层的短视频组员工,也能够单方面绕过总部的审核,直接把带有极端侮辱词汇的视频发布到拥有庞大流量的官方账号上,这说明罗技对授权渠道的审核机制在执行层面上是无效的。
一个能被轻易跳过的流程,等于没有流程。
这是品牌方在系统化管理上的严重失职,而不是单一个体的偶然错误,所以推责是无效的。
而这个代运营公司,即上海百事得,是罗技签署商业合同雇佣的合作方,代运营公司只对罗技内部负责,但面对所有外部公众和消费者,唯一的责任主体只能是罗技。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品牌把面向公众的发声渠道授权出去,却没有办法建立强制拦截的审查机制的时候,最终产生的任何言论灾难,都是品牌自身管理缺失的直接体现。
现在罗技的处理逻辑就有问题,你一点对外的责任都没有处理,光处理自己管理上的矛盾,这不就是在搞笑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