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持续暴雨车被淹保险公司会赔付吗?
不少车主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车子正常出险、依规报案定损,明明有正规损失依据,保险公司却总能找出各种理由压价、少赔,让车主白白吃亏。遇到这种情况到底只能认栽?当然不是!
来看一起保险理赔纠纷案件:女车主朱某的奔驰车暴雨中落水受损,司法鉴定确认车损超21万元,保险公司却一口咬定部分配件无需更换、拒绝全额赔付,上诉试图少赔2万余元。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保险公司上诉,判决全额赔付车损及鉴定费用。
这起案例也给所有车主提了醒:合法有效的司法鉴定结果,是车险理赔的硬核依据,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推翻。
01 深夜暴雨行车,奔驰车意外落水受损
本案的车主朱某,是青岛本地市民,其名下登记了一辆奔驰轿车,并且在人保车险青岛某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等商业车险,车损险保额高达26万元,保险期限覆盖事故发生时段,保险合同合法有效。
2022年7月13日凌晨,青岛遭遇大暴雨天气,城区路面积水严重。朱某驾驶涉案奔驰车辆行驶至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路段时,车辆不慎涉水熄火,造成车辆严重受损。
事故发生后,朱某第一时间通过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热线95518报案。保险公司迅速受理案件,安排专属查勘员、定损人员对接处理,同时向朱某发送多条理赔提示短信,告知其理赔所需材料、官方合作维修单位及专属服务人员联系方式,全程走完正规报案、查勘流程。
02 车损鉴定超21万,保险公司却提出异议
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车辆损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为明确车辆实际损失,朱某向一审法院申请车损司法鉴定,法院依法委托专业的山东金驰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涉案奔驰车辆的损失进行专业评估。
经机构现场查勘、专业检测、综合评估,最终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涉案车辆本次事故损失价值为212732元,朱某为此支付鉴定费10500元。
本以为有了法院委托的鉴定结果,就能顺利拿到理赔款,可保险公司却对此结果不予认可,并提出了核心争议:
保险公司辩称,鉴定人员在现场查勘时,已经明确确认车辆左右前大灯、左右前大灯控制模块四项配件,并未达到破损更换标准,仅可维修、无需更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书却将这四项配件纳入更换范围、计入车损金额,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基于该理由,保险公司拒绝按照21万余元的金额赔付,仅同意赔付199836元,单方面少赔付23396元。同时,保险公司向一审法院申请重新对配件更换必要性进行鉴定,试图推翻原有鉴定结果。
03 一审法院:保险公司异议不成立,全额赔付
一审法院审理后,详细核查了全案证据,对双方争议焦点作出明确认定:
首先,朱某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车辆涉水受损属于保险理赔范围,且朱某已完成报案、配合查勘等全部义务,理应享受保险理赔权益。
其次,涉案司法鉴定是法院依法委托、正规专业机构出具,鉴定程序合法、鉴定主体具备资质。保险公司仅凭单方口头异议,未能提交任何证据证明:鉴定机构、鉴定人员无资质,或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果存在伪造、夸大损失等情形。
除此之外,保险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朱某提交的事故现场照片、视频、气象证明等证据存在虚假、伪造情况,无法推翻本次事故的真实性和车辆损失的合理性。
因此,一审法院驳回了保险公司的重新鉴定申请,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十日内赔付朱某车辆损失212732元、鉴定费10500元,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04 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后,人保车险青岛某支公司不服判决结果,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坚持认为一审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要求二审法院改判仅赔付199836元,或将案件发回重审。
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二审法院对一审认定的全部案件事实依法予以确认。
二审法院明确释明核心裁判逻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具备完整合法性与法律效力。当事人想要推翻司法鉴定结果,必须举证证明鉴定存在资质瑕疵、程序违法、结论明显错误等法定情形,仅凭单方主观质疑、口头异议,不能否定鉴定结果的效力。
本案中,保险公司无任何实质证据推翻涉案鉴定意见,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最终,青岛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保险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至此,车主朱某胜诉,成功拿到全额车损赔偿及鉴定费用。
05 总结:车险理赔,车主必知3个关键常识
这起涉水车损理赔纠纷,是日常生活中非常典型的车险纠纷案例,对广大车主极具参考价值,大家一定要收藏牢记:
1、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效力远高于保险公司单方定损
很多时候,保险公司会自行定损、压低理赔金额。如果车主对定损结果不服,可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司法委托的专业鉴定结果,是法院裁判的核心依据,保险公司无权随意否认、推翻。
2、质疑鉴定结果,必须拿得出实质证据
不管是保险公司还是车主,想要推翻合法有效的司法鉴定,不能只靠口头质疑。必须举证证明鉴定机构无资质、鉴定流程违规、结论虚假失真等法定问题,否则异议一律不被法院采纳。
3、合理维权产生的鉴定费、诉讼费,可由败诉方承担
车险理赔纠纷中,车主为维权支出的司法鉴定费、案件诉讼费,只要车主胜诉,法院通常会判决由保险公司(败诉方)全额承担,无需车主自行承担。
如果大家遇到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无故拒赔、少赔、拖延理赔的情况,不要自认吃亏,保留好事故照片、报案记录、维修凭证,通过合法诉讼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