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多数男生会执着于一台属于自己的电脑?

不是,什么叫“执着于”?

就好像“拥有一台电脑”是个执念,是个不那么正当的要求一样?

在我的认知当中,电脑一直是个必需品,平板甚至手机都可以没有,但是没电脑不行。

13年那会,我刚离婚,一个人带着两只猫住在一套面积很大冬天又很冷的房子里。

那套房子170平米,采暖费高达5500,而且是7楼,顶层,楼上没人住,邻居又搬走了,就连蹭暖气都成了不可能。

房子是我家买的,我妈和我爸就住在同一个单元的3楼,他们劝我下楼去住,这样7楼的房子就可以不交采暖费了。

可是我的两只猫,爸妈不允许我带下楼去。

我一想到这两个小可怜,要在漆黑寒冷空旷的大房子里孤孤单单地瑟瑟发抖……

它们会不会觉得,是妈妈不要它们了?

于是我打定了主意,不行!不能走!不能因为这点困难,就抛下它们两小只!

每天下楼吃饭的时候,爸妈都会问我:“楼上冷不冷啊?”

我都硬着头皮说不冷。

爸妈笑眯眯地说:“不行就下来。”

我说现在还行,不那么冷,真冷了我会下去的。

我以为自己可以这样蒙混过去整个冬天,谁知大年三十那天,我爸妈家的电视好死不死地坏掉了。

大过年的也找不到人上门修理,老头老太太还要看春晚。

于是我爸灵机一动,准备上7楼把我那台电视搬下来。

我怕房子里冷的事实暴露,一再表示我来搬我来搬,无奈我爸根本就信不过我。

在他的认知当中,这种搬重物的活儿就得男人来,他哪怕上了岁数也是男人,而我哪怕成年了也是女人。

最主要的是我从小就不太擅长运动,平衡感一塌糊涂,学自行车的时候摔得满身青紫全是泥也没学会,他不信任笨笨磕磕的我。

退一万步说,我摔了不要紧,电视可不能摔了。

我最终也没能拦住我爸上楼,一开门他就惊了,因为我的房子明显比楼道还冷。

楼道虽然没有暖气片,不过家家户户的暖气管道都会汇总进楼道里的一根粗管道,所以多多少少会有一些热量。

我爸搬走了电视,让我立刻马上跟他下楼去住。

我不肯,紧紧抱住了我的猫,我说我就是死,也绝不会离开咪咕和点点!

如果是我妈,大概率会苦口婆心地跟我讲道理。

而我爸,一个农村贫苦凤凰男出身,年轻的时候就得到了领导赏识成了秘书,人到中年又接连遇到提携他的贵人,不是没有道理的。

以我爸的智慧,一眼就能看穿问题的本质。

他没有试图劝我,更没有试图摆事实讲道理,他甚至连一个字都懒得跟我掰扯。

他只是默默地……

默默地……

搬走了我的电脑…………………………

然后我连一分钟都没有犹豫,直接就跟着他下楼了。

猫可以扔楼上,反正我每天去喂,也饿不死,它们自己有毛,室内的温度也冻不死。

但是电脑没了我就真没法活了。

平板可以没有,甚至就连手机对我来说也不是必须的。

我的小伙伴们都知道,找我用YY,用KOOK,用steam都很方便,但如果给我发微信,那就指不定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我了。

有一次我闺蜜上周四给我发微信消息:“周末一起去看电影啊!”

我回复好啊好啊!

但是她很愤怒,还用表情包瞪我:“你看看我是哪天给你发的消息?”

我一看,她发消息是上周四,而我回消息,是本周五……

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周末一起去快乐地看电影。

我一个小伙伴前几个月捡了只三花猫,然后这个高大魁梧的猛男一下子就被小三花俘获了。

有一天他给我发了个图片,图上是他干活时不慎受伤出了血的手指。

可是我…………………………那天没看手机…………………………

过了两天他又给我发了一个视频,是他的小三花猫。

这次我看手机了,所以站在我的视角上,就是同时出现了两张图片,一张受伤的手指,和一张猫。

于是我就像小时候考试遇见看图说话一样,立刻马上把两张图在脑海中结合了起来。

惊呼“赶快去医院打疫苗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然后果不其然又遭到了鄙视……

这不能全都怨我,我一个无业死宅,每天睁开眼睛就坐在电脑前,手机不知扔哪去了。

不知多少次,它就这样在枕头底下默默地耗尽了电量,有时候还掉进床缝里。

当电量为0的时候掉进了床缝里,哪怕家里人给我打电话,也找不到它。

它以前还经常欠费,欠了我也不交,反正也没人给我打电话,后来我妹妹不知用了一通什么操作,还是把我的卡绑在了她的什么东西上,它终于再也不欠费了。

虽然手机也能看剧,刷视频,刷社交网站,聊天,玩游戏。

可手机毕竟只是手机,它能干的,电脑几乎都能干;

而电脑能干的,手机未必能干。

只有电脑,才能运行我的800多个快乐源泉:

只有电脑,才能运行刀塔2:

只有电脑,才能运行老头环(我艹我怎么还差4个成就?):

所以,电脑这玩意儿它不是什么莫名其妙的执念,它是必需品,比手机还重要的必需品。

谁执着于动我电脑,谁执着于不让我拥有电脑,谁执着于不让我升级电脑,谁执着于不让我玩电脑……我就跟谁拼老命!

如果这个人刚好是我的伴侣,那不好意思,我的电脑比你重要多了。

编辑于 2026-07-27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