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 OPPO 手机母亲节文案「我妈有两个老公」?
大概刷了几十条有关评论。我来唱反调。
关于OPPO舆论事件的三个混淆
首先是对这次舆论现象的定性问题:
1,OPPO母亲节文案事件是一个热点≠该事件反映出文案有重大问题。
我认为:不少人对这次事件的性质产生了混淆,从而觉得(这是一个溯因推理):它成为一个大家关注的热点,所以,它是一个实际存在的严重的问题;换言之,正因为它是一个实际存在的严重的问题,所以它才成为热点、成为舆论集火对象。
这个推理并不成立。本人虽然对时事新闻了解不深不广,但也高强度上网、刷知乎、b站、视频号,所以举一个前不久我了解的例子(未必恰当,仅供参照):网剧《琢玉》粉面将军受批评,导致何润东再火。根据我对deepseek的询问(未必如实,仅供参考),《琢玉》事件的累积流量远超过OPPO事件,但考虑到发生的时间有早有近,论流量爆发强度而言,《琢玉》事件远比不上OPPO事件(前者在知乎上无人关注);但我们在方法论上姑且认为这仅仅是一个程度问题可以暂时放之不理,而来探寻本质上的关系:
《琢玉》事件是一个热点事件,但是它是什么实际存在的严重问题吗?显然一点儿也不是。诚然,可以说它反映出网剧审美价值观是实际存在的严重问题,但是,一件事反映出一个普遍问题,根本不等于这件事是这个问题本身,或者是某种问题本身。相反,如果我们考虑到普遍问题是一个早就存在的环境性的东西,那么《琢玉》作为一个个案,不过是沧海一滴水,泰山一块土而已,它能够“出圈”、成为“典范”,反而是不可思议的。实际上,我、甚至我觉得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为什么《琢玉》会进入视野?它是怎么从一个按照正常的因果链条来说注定没人关心无人问津没人听说的东西,借助流量的推手成为网络焦点?至少在我看来这儿存在流量爆发原因机制的黑箱。
而我对OPPO事件是持类似的看法。换言之,虽然并非完全不理解,但我不完全理解它为什么会成为舆论焦点和众矢之的,为什么它不是仅仅在小范围内传播后就熄灭。是谁最开始攻击它,谁转发,官媒如何“下场”、定性,并最终引起全民之众怒,以及整个过程中问题性质之迁变繁殖,在我看来,涉及无形之手和黑箱、偶然性(如果不采取阴谋论的话)。如果你采用前述溯因推理,说,因为事件本身是实际存在的严肃严重问题,是不足够说服我的,至少这种看法过于简单。
事情的复杂性在于:各种网络事件或新闻事件的偶然性程度存在等级:有些事件根据各种各样的性质,成为热点,而有些事件莫名其妙成为热点。前者,举例而言,如浏阳重大安全事故,属于因其本质而成为焦点(我们说:它本身是值得关注的新闻),又如“大开门猫”的火爆,也有因其本质的原因(我们说:它有不同凡响的趣味);后者,像《琢玉》在一定范围内成为讨论对象,就是如此,纯粹莫名其妙;而如去年知乎上“洪承畴”“悼明派”火出圈,其原因似乎也不完全清晰,存在各种偶然性、大数据的黑箱;在必然性和偶然性两种极端之间,整个光谱上还有复合的属性或者说不同的程度。
作为新闻学传播学的外行,加上网经验也不够“资深”,我自知上述这种分析描述未必准确甚至根本不对。但我个人觉得它是一个合理猜测。一件事情成为热点,未必是有合理的必然的充足原因。而退一步讲,即使存在充足的原因,这个原因本身是什么,也有待研究,绝非不证自明。
因此,我的结论是:OPPO文案成为热点,可能存在完全偶然的因素,当然,显而易见,也存在许多合理的原因和必然性使得它成为值得关注的对象,如在母亲节踩雷、话题敏感与顶风作案嫌疑,等,但这些原因不等于“因为它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和错误”。
请再次注意上文对“是问题本身”和“反映一个普遍问题”的区分。也许OPPO文案以某种方式(在我看来是很轻微的方式)反映了有关女性主义、男女对立的现实问题,但文案不是问题本身。一个普遍问题值得批判,不等于这个普遍问题下的一个平庸的个例值得批判,被特别拿出来说。不如说,后者恰恰因为仅仅是普遍问题的一个平庸个例而不值得批判。如果这个说法是对的,那么OPPO文案称为焦点的各种原因中就没有“因为它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和错误”这样一个原因;更准确地说,就目前讨论的结论而言,不一定有(准确来说,目前讨论的结论是我们没有获得这个原因,这不等于说必定不存在这个原因。后文第2、3点我将给出其本身并非严重问题或错误的论证)。
也许有人说我啰啰嗦嗦说了堆废话:“那能一样吗?《中国妇女报》、武汉大学官方微博、武汉大学文学院,都发表了对OPPO文案的严肃批评,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本身的严重性?”
但是令人疑惑的是,为什么我们在此又丢失了知乎人一贯有的对“官方通告”的不信任传统,反而在这时候将其作为看待问题的理由加持和背书呢?在知乎上,《人民日报》的风评有目共睹,《中国妇女报》可以以此类推。而武大通告的虚与委蛇、光速切割的目的性更不待言。网友的座右铭“世界是一个草台班子”这时候又不说了?当然,对这次事件,不少人也说妇女报有贰心,武大的通告确也有很多人不买账。
总之,我们应该剥离许多外在特征来审视这次事件涉及的攻击对象。姜萍事件历历在目,在某些范围内,官方的或准官方的评价,又有什么可信度呢?它们不是参考答案。
让我们回到OPPO文案本身。
2,文案的字面含义≠对文案的过度解读。
我认为这一点是目前存在最多的混淆。许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把文案本来没有的意思读进了文案中。我们分析几种解读:
(1)有人认为:OPPO文案对偶像、明星用“老公”一词,是贬低丈夫、父亲。比如知乎大v林先生的回答就包含这种观点(他的话是“拉踩”)。所以文案体现、鼓励这样的价值观:丈夫只是女性的工具人,是龟男,而作为女性崇拜对象的明星偶像,才是真老公。女性对丈夫没有真感情,只对“真老公”付出感情。
至少我个人从OPPO文案中完全读不出这层意思。我猜测文案作者大概也没有、不敢有这种意思。退一万步讲,就算文案作者持这种价值观,而且敢于输出这种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也没有有效地体现在文案中。区分文本本身的意义和作者的创作意图,是文学批评的常识。更何况当不知道作者创作意图的情况下,做善意解读比做恶意揣测更好。
如果读者想了解为什么我说文本本身没有前述意思以及我所解读的文本的意思,可翻阅我上一个答案,也是为OPPO“开脱”的,此处不再赘述。
有人可能说,我这是逃避现实问题,现实就是流行着一种值得批判的“女性主义”价值观,并且体现在文案中,体现在一群人身上。对这种指责,我仍回应以前文对“问题本身”和“反映问题”的区分以及对什么值得批判的论述。根据前文,对文案的愤怒至多是对一个平庸个例的大打出手和ptsd,是一种“不值得的批判”(参前文;这里“不值得”是双重的,即对于批判者和被批评对象)。
还有人拿出女子结婚用明星纸片头像盖住新郎头部、自称嫁给某明星的照片或截图,表明事态之严重,世风日下,如此这般。这纯粹是对他人私人娱乐行为的上纲上线。
(2)有人说:“OPPO文案就是说它的用户有两个爹”“有一个野爹”。
“野爹”原本是指MOBA类游戏中对控制野区资源、能影响游戏输赢的强势打野玩家的戏谑称呼;这里恢复了传统伦理负面含义。
但这是文案的意思吗?只是一部分人自己不坏好意的文字狱式的指控和无理取闹罢了。我们纵然对“妈妈有两个老公”做字面解读(更何况这不是文案的意思)也分析不出“我有两个爹”。即使在现实中,成年子女对父母的再婚配偶(这样的身份完全称得上是“妈妈的老公”,“爸爸的老婆”)是否会叫“爹”“妈”呢?是否会对人介绍说“这是我爹”呢?根据社会风俗习惯,凡没有承担过抚养义务的继父继母,以及未建立亲子感情的条件下,大概生活中子女也不会以爹妈称呼,而是叫叔叔阿姨。因此常规的说法将是“这是我妈妈的(现任)老公,但他不是我爸爸”。
所以,一部分人从“我的妈妈有两个老公”推出“我有两个爹”,不过是对文案的恶意涂黑。他们还说,OPPO用户以后都要背负“有两个爹”“有野爹的骂名”,为此庆贺,但这种后果恰恰是他们的恶意涂黑行为、污名化制造的。我可以说,就是这些造梗专家,是推助现实事态恶化的帮凶。
(按照这些人的逻辑,难道假设他们中有人的父母再婚,有一个新的配偶,他们就会说这等于“自己有一个新爹”“新妈”吗?还是说,他们的潜意识是觉得再婚就是不道德的,因为它会让子女在认爹问题上处于耻辱?或者至少认为再婚必须和新的亲子关系绑定一致?——当然,这里我的评论是延伸性的,它绝不暗示承认OPPO文案中涉及了任何实质性的婚姻关系问题。)
(3)有人认为:两个老公给读者一种对婚姻不忠的暗示。(参考林先生的回答,以及许多其他人的看法)
如果说(1)论及的误读(婚姻生活态度问题:“女性对丈夫敷衍,只对偶像上心”)情有可原,那么(3)(婚姻伦理问题)就纯粹是上纲上线。不理解读者为什么要读出这种暗示。所以我是有点同情OPPO事后的第一次被称为敷衍傲慢的道歉的,恐怕OPPO也不理解为什么一个娱乐性质的文案能被上纲上线。当然,随着事态愈加严重,OPPO后来也只能“诚恳”道歉了。当所有人都说你错了你还能怎么办呢?从务实的角度看道歉服软是一个平息事端的唯一选择。
3,饭圈小众话语的外露是否是对公众话语体系的冒犯?
还有一种言之凿凿的观点,说:你在饭圈小圈子内喊老公没问题,但在母亲节发面向公众的广告词,用饭圈那套“老公”词汇,是对公众主流价值观的侵犯。——所以这不是上纲上线,而是对基本伦理道德价值观的有必要的维护。
这种观点何其眼熟:
“你是性少数群体可以,我们接受,但你不要发表言论宣扬你那一套,否则我们不接受”。
“你是动物保护者可以,我们接受,但你不要发表言论宣扬你那一套,否则我们不接受”。
“我可以尊重你的个人选择,但你不要跳到我脸上作”。
我还听过关于宗教自由的恶意评论,说宗教信仰是宗教徒裤裆里的东西,不允许外露。
这种话术挺典型的,典型得我觉得值得冠之以某种主义,只是我没想好用词。诚然,各种少数群体、亚文化圈子,可能犯了各种错误且其中有些错误具有特征性而圈外人犯出这类错误是逻辑上不可能的,但“发表言论”“把自己圈子内的黑话带到公众平台上”“把自己的娱乐行为带到公众面前示以所有人”,并不是任何一种罪过。除非这个圈子毫无争议本身是道德上有罪错的(比如那个留德博士迷奸女性的圈子)。
持上述话术的人内心里实际是觉得,那些少数群体圈子及其价值观是错误的,所以他们只能画一个区域建立自己的社区玩自己的游戏,他们实际上是一些有罪之人、有道德污点之人,是低人一等的人,所以他们的活动范围和发言权利应该受到限制;相反,存在与之对立的主流价值观是正确的。
所以该主义者根本上认为动物保护本身是错误的,性少数群体本身是错误的,喊明星喊老公本身是错误的(注意,这里不是指他们认为“明星才是真老公”是错误的价值观——因为这确实是错误的,而不仅仅是他们认为如此;而是指他们甚至认为“喊明星喊考公作为一种娱乐方式是可普遍接受的”是错误的价值观)。是不可容忍的。但他们又说不清为什么(因为的确没有理由),所以他们又假惺惺地说出一些“不理解但尊重”的话,自视甚高地、以降尊纡贵的姿态“赏赐”这些有错之人生存的余地,“请你离开我的视线,别处玩去”。好像这种尊重和赏赐多么了不起。他们还会半吊子都谈不上地用一些“公共领域”(这被等同于他们主流者的视线和活动范围)“私人领域”的术语来陈述自己的意见。
但这种错误价值观和正确价值观的对立本来就是子虚乌有。他们混淆了真正的对错之分,和他们以为的对错之分。混淆了公私界限和他们以为的公私界限。这就是OPPO舆论上的第三个混淆。一些人自居道德检察官,要求OPPO道歉,要求其做出裁撤员工的补偿、谢罪。好像OPPO卖国辱权了似的,好像他们的要求具有正义性似的,好像那是一种正当权利或其延伸似的,完全无视自己将一次广告翻车做了超出边界的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