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机车夺冠后,各地是否会因此重新评估或调整禁摩令政策?
我有车,有摩托车,有电鸡,驾照C1D,以下是我的个人诉求:
(一)全面推进摩托车解禁,还合法骑行者应有路权
当前部分城市仍存在摩托车限行、禁行等限制政策,将摩托车排除在合法机动车路权之外,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的法律定位相悖。建议:
- 逐步取消不合理的摩托车限行、禁行区域,允许合规注册、年检合格的摩托车在城市道路(除特殊管制路段外)正常通行;
- 摩托车通行权与汽车完全对等,包括高速路、城市快速路等路段的准入权(符合安全标准的摩托车),不得额外设置歧视性限制;
- 解禁政策同步向社会公示,明确适用范围、实施时间及配套管理措施,保障骑行者知情权。
(二)增设摩托车专项监管设备,落实 “同权同责” 原则
摩托车作为机动车,应与汽车承担同等交通责任,但当前针对摩托车违章的监管设备不足,导致部分骑行者存在闯红灯、闯限行、超速等违规行为,既破坏交通秩序,也损害合规摩友的形象。建议:
- 在城市主干道、路口、限行区域边界等关键位置,批量增设针对摩托车的违章拍照设备(含闯红灯抓拍、超速监测、限行识别等功能),实现监管无死角;
- 明确摩托车违章处罚标准与汽车完全一致,对闯红灯、超速、闯限行等行为依法处罚,杜绝 “法外开恩”;
- 建立摩托车违章信息共享平台,与汽车违章系统联网,纳入个人交通信用体系,强化约束作用。
(三)严管违规电动自行车,规范非机动交通秩序
当前部分电动自行车存在无牌上路、超速行驶、占用机动车道、闯人行道等乱象,不仅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效率,更对摩托车、汽车及行人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其 “无限制路权” 已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隐患。建议:
- 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无牌、超标、改装电动自行车,依法收缴违规车辆;
- 明确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则,严禁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在人行道高速行驶,加大处罚力度;
- 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监管,杜绝超标车辆流入市场,同时普及骑行者安全意识教育,明确其路权边界与责任义务。
(四)建立摩托车驾照分级制度,匹配驾驶能力与车辆排量
摩托车排量差异直接影响车辆动力、操控难度,当前单一的驾照制度无法满足不同排量摩托车的驾驶需求,易导致新手驾驶大排量车辆引发安全事故。建议:
- 按摩托车排量实行驾照分级管理,至少分为三级:
- 一级(中小排量):准驾排量≤1000cc 的摩托车,无驾龄附加要求,通过基础安全驾驶考试即可获取;
- 二级(公升级排量):准驾排量≥1000cc(公升车)的摩托车,需持有一级驾照满1年,通过高阶安全驾驶考试(含紧急避险、长距离巡航等科目);
(五)从严整治摩托车乱象,净化骑行环境
部分摩托车骑行者的炸街、超速、无证驾驶、酒驾等行为,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与交通安全,损害了摩托车群体的整体形象。建议:
- 严查 “炸街” 行为:重点整治夜间道路、城郊路段的摩托车非法改装排气、高速轰鸣行驶等扰民行为,增设噪声监测设备,依法处罚改装车辆及骑行者;
- 强化超速监管:除增设测速设备外,在事故高发路段设置流动测速点,对超速 50% 以上的行为依法吊销驾照;
- 严格落实 “持证驾驶、交强险缴纳”:严查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缴纳交强险的行为,依法扣车并处罚,同时简化交强险办理流程,方便骑行者合规参保;
- 酒驾零容忍:将摩托车酒驾、醉驾纳入与汽车同等的查处标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六)取消 “一刀切” 13 年强制报废,全国推广 “以检代废” 制度
当前全国仍执行摩托车 13 年强制报废规定(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但部分保养良好、车况达标、里程较低的摩托车,因年限到期被强制报废,既造成资源浪费,也损害车主合法财产权益。2026 年 4 月起,已有广东、江苏、四川等 6 省开展 “以检代废” 试点,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建议全国推广优化:
- 彻底取消摩托车 13 年强制报废的 “年限一刀切” 政策,将报废标准调整为 “安全 + 环保” 双达标导向,以车辆实际车况为核心判定依据;
- 明确 “以检代废” 全国统一适用条件:
- 车辆性质:仅限非营运普通两轮摩托车(排除正三轮、营运摩托车、改装车、套牌车);
- 排放要求:需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确保环保达标;
- 车况标准:通过包含制动、灯光、车架、尾气、噪音等 52 项专项检测,无重大安全隐患;
- 记录要求:近 3 年无主责重大交通事故、无酒驾醉驾记录、无未处理严重违章;
- 车辆注册满 13 年后,车主可申请 “以检代废” 延期,每年需进行 1 次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即可继续使用;
- 连续 3 个检验周期未通过、累计行驶里程超 20 万公里(非营运)或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强制报废;
二、次要诉求:优化公升车准入门槛,提升骑行安全层级
公升车(排量≥1000cc)动力强劲、操控难度大,对驾驶经验、安全意识及责任能力要求极高。为避免新手盲目购置、降低道路安全风险,建议从 “驾照条件 + 购置税” 双维度优化准入门槛:
(一)驾照申请条件优化
在公升车驾照(三级驾照)申请条件中,增加 “持有 C1 及以上汽车驾照” 的硬性要求,具体标准:
- 需持有 C1 及以上汽车驾照满 1 年,且期间无重大交通违章、无酒驾醉驾记录;
- 持有汽车驾照的驾驶者,已系统学习交通规则、道路预判、安全车距保持等知识,更能理解机动车通行逻辑,减少骑摩托车时的 “路权认知偏差”;
- 汽车驾驶经验能帮助骑行者更好地预判车辆行驶路线、规避盲区风险,养成 “不随意钻车缝、保持一个车身位安全距离” 的良好习惯,降低事故发生率。
(二)购置税差异化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当前排量>150cc 摩托车统一按不含税车价的 10% 征收购置税,建议对公转升车实行差异化税率,提高购置门槛:
- 公升车(排量≥1000cc)购置税税率调整为 15%-20%;
- 中小排量摩托车(≤600cc)仍维持现行 10% 税率,避免增加普通骑行者负担,兼顾政策普惠性;
- 差异化税率的核心目的:通过合理提高购置成本,筛选出经济能力、安全意识双达标的驾驶者,减少 “冲动消费”“新手驾大排量” 等风险行为,同时税收可专项用于摩托车违章监管设备建设、骑行安全宣传教育等领域,形成良性循环。
三、诉求核心原则
以上诉求的核心是 “公平、安全、规范”:既保障合法摩托车骑行者的平等路权,也通过严格监管杜绝各类交通乱象;既强调摩托车与汽车的 “同权同责”,也通过分级管理、以检代废、差异化准入门槛等措施,实现道路交通安全、资源合理利用与车主权益保护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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