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军建议优化新能源汽车号牌设计,称绿色号牌制约了汽车产品的设计效果,怎么看这一建议?你会设计成什么样?
将原“汽车号牌”(即“1992式”)恢复为所有汽车通用即可(注意其标准名称一直以来就叫做“汽车号牌”,并无“传统能源”“燃油”这样的前缀)。

首先,登记信息里有能源种类一项。若需以此项信息为标准进行差异化管理,可直接调取该项信息。将原“汽车号牌”强行与内燃机汽车捆绑、给其他动力汽车额外增加“新能源汽车号牌”种类,本身就是一种冗余。(ps. 早在2023年,乘联会就已提出过“蓝绿合并”的主张,可以去了解一下)
即使要显性区分能源种类,点到为止即可,不必额外增加号牌种类。例如:使用类似CNG标志的车贴、或利用原厂车标,来标明“EV”“PHEV”等动力类型;使用类似年检标志的车窗贴纸(现成例子有Crit'Air等)。



退一步来讲,若非要在号牌上改动,同样应遵循点到为止的原则,仅增加水印标志或小部件即可。

再退一步来讲,若非要单独设立“电动汽车号牌”这一号牌种类,也应除改动部分或全部配色外,其他一切特征保持不变。
可是呢?现时做法却是,不但因此增加了号牌种类,而且还是直接搞了一种物理尺寸、字体、字符数等细节完全不同的新制式(“2016式”),并与成熟、经典的既有制式(“1992式”)并列发行。这样一来,视觉上显得非常之不和谐。
但是,摩托车号牌,警用/教练/使领馆这种特殊汽车号牌,以及临时号牌,均未因能源种类而分别采用以上两种制式,仍然统一使用原样式号牌。这样,上述“不和谐”被衬托得更加明显。——再说,这么一搞,无轨电车的号牌也随即陷入了混乱,有的用“1992式”(因为可能不被视为“新”),有的用“2016式”(因为毕竟用电驱动)。
字体方面,感觉“2016式”的字体,与“1992式”相比:(1)形态显得过于方正、僵硬、不自然,许多字符被增加了明显棱角,该圆润处也处理得太方、太直(如“0”“2”“3”“7”“J”“U”等);(2)多处细节方圆、偏正不一致,不协调,如:“U”与“G”对比,“2”与“6”对比,“J”与“5”对比,一个较方一个较圆;字符“B”较圆且偏左、“D”则是方且偏右;“Q”很方且主体部分偏上;“S”上下笔画末端不呈中心对称,等等。像“BD”、“DD6”这样的字符组合,在“2016式”车牌上可以明显感受到分布不均匀。
至于高饱和渐变色,好多网友都讨论过了,我在此就只说一句,感觉它与正常车牌相比,更像是静态展示汽车的装饰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