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被曝更新售后政策,二手设备直接失去官方保修,怎么看待这件事?
更新:小米已经删掉这个有争议的条款。小米公司还是听劝的,听到用户的声音肯修改。

下面是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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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我觉得有明显问题。
不是说二手设备必须继承原机主所有额外权益。碎屏险、只换不修、五年电池保之类,厂家规定不可转让,我觉得都可以理解。
但小米这次写的是:
二手商品“不属于三包范围,不实行三包”。
这就不是一回事了。
我查了现行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手机主机三包有效期是一年,而且第四条明确说,这是手机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第二十四条还专门列了“不实行三包”的情况:过保、无法证明在保、凭证与实物不符、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非官方拆修造成损坏、不可抗力。
没有“二手”这一项。
甚至发票、三包凭证丢了,都不是当然失保。只要能证明手机仍在三包期内,还是要按规定处理。
所以我比较难理解的是:
一台 1 月买的手机,正常保修到第二年 1 月。
6 月在闲鱼卖掉,8 月主板出现非人为故障。
没有摔,没有进水,没有拆修,IMEI 和原始购买日期也都能核验。
如果原机主拿去修,是保修;换了个人拿去,同一个故障就变成收费维修。
二手交易本身并没有改变这台手机的出厂时间、故障性质和原本的三包期限。
凭什么因为所有权转移了一次,剩下半年保修就直接清零?
商务部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其实还有一句很直接的话:
旧电器电子产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经营者应依法履行三包责任。
当然,这条主要规范二手商品经营者,不能直接推出“小米一定必须给所有闲鱼买家保修”。
但至少说明,“已经是二手商品”和“仍在三包有效期内”在现行法规里完全可以同时存在。 不是一变成二手,三包这个状态就自动消失了。
这里确实有一个法律上的模糊地带:2001 年的手机三包规定比较老,没有明确写“手机转让以后,剩余三包是否随设备转移”。
所以现在直接说“小米这条百分之百违法”,我觉得证据还差最后一步。
但反过来也一样: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二手受让人如何继受三包,不等于厂家就可以自己规定“只要转卖过,法定三包全部作废”。
尤其小米自己的旧版售后页面目前还挂在官网上,里面列了五类“不属于三包范围”的情况:人为损坏、未经授权维修、过保、不可抗力、不属于性能故障表等。
同样没有“二手”。
我也看了华为、OPPO、vivo、荣耀、Apple 目前公开的基础保修政策,至少没有看到哪一家像这次小米这样,直接把“发生过二手交易”本身列成通用的失保条件。
所以这不是一个无关痛痒的条款调整。
小米如果只是说:
二手机不继承首任机主的额外商业权益。
没什么问题。
但如果它的意思是:
一台仍在国家规定三包期内、没有任何人为损坏的手机,只要被转卖过,就连正常质量问题的免费维修也不给了。
那我认为小米至少需要给出明确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查到的现行手机三包规定里,没有找到这一条。
而且从二手市场的角度,这个政策影响也很实际:同样一台还有 10 个月保修的手机,只因为转手一次就变成“官方零保修”,那小米设备的二手残值显然也要重新算。
这条最后到底站不站得住,估计还得看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后续实际纠纷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