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雷军建言「驾考增加智驾内容」,你赞同吗?若调整,你觉得该考些什么?
我举双手双脚赞同。
首先,我对智驾的态度一直是「L3、L4级自动驾驶没落地的前提下不要盲目相信智驾,驾驶员是驾驶安全第一责任人」,欢迎家访,绝无双标。
其次,为什么赞同?我,SU7车主,长期开高速,辅助驾驶里程4400公里,但我绝对支持将智驾相关内容加入驾考。

于公,还是开头那句话,驾驶员是驾驶安全第一责任人,即便主机厂在发布会上把智驾吹得天花乱坠大道都磨灭了,但是转头出了事故,还是那一套:盖布扣标压热搜,甚至OTA属地政府发布的通告,因为法律不支持L2级别辅助驾驶下出事故追责主机厂,从根源上,从国家机关的层面上,约束驾驶员对智驾的使用,至关重要。
于私,我怕死,我自己开辅助驾驶能确保我100%注意力集中,出现险情能够及时接管,甚至我认为路况复杂时都会主动接管,为嘛,我得对自己和他人的乘车安全负责,但有大量的,听信「xx领先」宣传的车主是盲目相信智驾的,如果从交通违法的角度上加以限制,惠及的是每一个像我一样老老实实开车的普通车主,这我没办法不支持。

雷总这次的提议非常具备前瞻性,除了从驾驶员的角度建议纳入交通违法处罚之外,还提出了明确车企主体责任,督促车企落实辅助驾驶功能宣传引导、用户培训及边界告知责任,主动开展高阶驾驶培训,提升用户安全认知与应急处置能力。这恰恰是应对当前阶段汽车产品智能化能力表现差异较大,监管约束缺乏法律依据,存在安全隐患现状的良策。
此外,要知道这是雷总的「两会」提议,市人大代表发言尚需属地政府字斟句酌的修改,遑论两会呢?所以,这一定程度上也是政府意志的体现,至少是经过审核的。
回到问题本身,作为一个自身追求安全驾驶的普通车主,我希望「驾考增加智驾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三个角度,一是从交通违法行为的角度,在科目一阶段增加对于辅助驾驶何时可以用,什么情形下不可用,什么情形下应当接管,使用辅助驾驶出现事故责任划分的内容;二是从科目二阶段增加使用辅助驾驶停车使用场景、何时接管的内容,科目三阶段增加出现险情时及时接管的内容;三是科目四阶段增加辅助驾驶文明行为的内容,例如辅助驾驶有压线、闯红灯、加塞等不文明驾驶行为时是否应该主动接管,如何接管等。
最后最后,我再次恳求各位车主提高重视,驾驶员是驾驶安全第一责任人,发生事故了吹牛的主机厂不会担责,千千万万要把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