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的时候,中国为什么选择了VCD的科技树而非DVD?
几乎所有的回答都忽略了一点,VCD的“杀手级应用”并非是电影,而是卡拉OK。VCD当年设计时预计的两个应用场景:
一个是作为兼顾飞利浦CD-i游戏机和PC的数字电影格式。

另一个应用场景则是卡拉OK

就当时市场上可用的媒介而言,如果忽视“数字”这一点,VCD作为电影发行介质并不太占优势,清晰度和VHS相当,不如LD,而无论是当时的PC还是游戏机,包括设计时就作为目标平台的飞利浦CD-i、以及后来的索尼Playstation和世嘉土星,都需要额外的扩展卡才能播放VCD,这就让已经有VHS录像机或者LD的家庭不太会专门为了和VHS差不多的画质买VCD播放机。
但对于卡拉OK用途来说,当时的VCD还真是最佳媒介

- 录像带和CLV LaserDisc(恒定线速度LD大光盘)都无法自由跳曲,倒带时间长
- CAV LaserDisc(恒定角速度LD大光盘)播放时间短(约30分钟)
- CD Video的播放时间只有5分钟,一首歌的时间
- CD+G只能播放动画幻灯片,没有全屏幕MV
- 所有的LD光盘都更贵、更重、难以开发小型化的多碟点唱机
而VCD完美解决上述所有问题,它像CD一样可以播放74分钟,自由跳曲,12cm小光盘价格便宜,声像同步的全屏幕视频。所以许多日本厂商早期的VCD机,都是以“组合音响”而非“录像机”的形态销售的,主打的就是卡拉OK功能。

VCD能够在中国以及东南亚流行,其实是结合了消费水平、日本文化渗透、和地理环境三重因素的:
- 中国和东南亚地理上临近日本,接收大量日本投资,包括卡拉OK在内的日本生活方式向亚洲邻国扩散
- 中国和东南亚收入偏低,买不起成本高昂的LD盘(在VCD之前,LD是卡拉OK的主要载体)
- 中国南方和东南亚气候湿润,录像带不易保存、易发霉,光盘更耐储存
- 同样由于收入问题,VCD出现时录像带普及度不高
- 作为数字格式的VCD不存在录像带翻录劣化的问题,对盗版更友好
因此无论1993年万燕是否“世界首家”将单独的VCD播放机商品化,VCD都是相比录像带更适合中国/东南亚市场的产品,相比技术发明,万燕的作用更多是在技术标准转化为商业落地的市场开拓者。
就DVD而言,中国并没有错过DVD时代,在2000年时就已经是第一大DVD播放器原产国,至于6C联盟和中国DVD产业的专利之争,实际上是赢得冷战胜利的资本主义世界对原社会主义阵营的又一次盘剥,是把资本主义世界的规则强加给曾经被排除于这套规则之外的中国。这种事情只能发生在当时那个特殊的背景下,在后续的技术标准中中国企业的专利比例越来越多,很难再会有类似的针对整个行业的大规模专利争端了。
编辑于 2026-02-11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