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跨境自驾遭远程锁车,汽车售出后厂商该不该保留「控制权」?
这个现象其实跟现在的汽车行业的开发流程和法规监管的两个问题有关系:
1、车辆的控制权到底是谁的?厂商的控制权介入什么程度是合适的?
2、车辆的使用数据、隐私权力到底在谁的手上?
这种问题一个是我们自己摸索,另外我们可以参考国外是怎么规定类似的要求或者有没有类似的案例的,我特地去查了一下国外的法规和案例:
美国加州新规要求车企提供让驾驶者终止远程访问、关闭车辆定位访问的机制,尤其是为了防止远程车辆功能被滥用。这个方向很有代表性:联网功能可以存在,但车主/驾驶者不能完全被后台控制。如下图

下面这个是美国 FTC 近年对通用和 OnStar 的案例,问题不是车企不能收集联网车数据,而是不能在没有充分告知和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使用、出售精确位置和驾驶行为数据。

部分对于一些车载流量、地图、娱乐、云服务,可能因为通信运营商、地图牌照、当地法规、服务区域不同而不可用,但这不是直接锁机,这个倒是可以理解。
总之,近年来的法律法规都是有一个方向:强调车辆用户的控制权,包括远程定位、数据使用等,比如用户可以通过特定的简易的方式关掉车内的远程定位系统,车企要给用户提供这么一个渠道,通过上传特定文件,可以断掉远程定位的系统。另外,国外有些法规也规定上传的材料不能太繁琐,必要的就可以。即便厂商要通过后台远程介入控制权,也要让提前让车主充分知情、同意,这才可以。
希望对我们有参考意义。
编辑于 2026-07-26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